發布時間:2026-01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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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建築業者在處理「搭棚工程」時,常面臨增值稅計算的困惑:搭棚材料費用、人工成本是否需納入增值稅計算基數? 尤其是營改增政策實施後,不同計稅方式(一般計稅/簡易計稅)對最終稅負影響差異顯著。
以某鋼結構搭棚工程為例:
材料費:鋼材採購價100萬元(含13%增值稅)
人工費:技術團隊費用30萬元(無進項抵扣)
管理費:企業管理費按10%計提
若未區分進項稅與含稅價,可能導致稅基計算錯誤,進而影響報價競爭力與稅務合規性。
一般計稅方法:以「不含稅工程造價」為基數,按9%稅率計算增值稅。
公式:增值稅 = (人工+材料+管理費)/(1+9%) ×9%
簡易計稅方法:直接以「含稅總價」為基數,按3%稅率計算。
公式:增值稅 = 含稅總價 ×3%
案例對比:
(數據來源:營改增後工程造價稅率調整分析)
材料進項抵扣:鋼材、建材等取得13%專用發票可抵扣,但需注意「三流一致」(合同流、資金流、發票流)。
無票成本風險:若材料供應商無法開具發票,稅務機關可能按核定稅率(如1%-3%)核定應納稅額,增加稅負。
適用一般計稅的條件:
工程項目為「新項目」(2016年5月1日後簽訂)
可取得足夠進項稅抵扣(如大型設備採購、專業分包)
適用簡易計稅的條件:
老舊項目或清包工工程
甲供工程(建設方提供主要材料)
集中採購議價:與鋼材供應商談判「價稅分離」條款,降低含稅進價。
分包策略:將非核心工程分包給具備一般納稅人資質的企業,確保進項抵扣鏈完整。
合同條款明確:約定「稅款承擔主體」及「發票類型」,避免糾紛。
進項稅轉出情形:若材料用於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,需及時轉出進項稅額。
答:需區分性質:
可抵扣項目:臨時辦公樓建材採購(13%進項)
不可抵扣項目:安全文明施工費(按9%計稅)
答:
利用「季度銷售額30萬以下免徵增值稅」政策
選擇「甲供工程」模式,爭取3%簡易計稅
隨著「數位稅務監管」深化,建議:
導入智慧稅務系統:自動匹配進項發票與項目成本
建立稅負預警機制:監控材料價格波動對稅率的影響
參與政府稅收優惠:如「綠色建築」增值稅退稅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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