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6-02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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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解九龍灣有唐樓翻新後,竹棚三個月就倒塌?街坊阿強氣沖沖話:「承建商話保修期半年,但問佢點解裂縫仲擴大,就推說『自然損耗』!」呢個案例真係要大家警惕——竹棚保修期絕對唔係「口頭承諾」咁簡單!今日兔哥就同大家拆解,點樣從合同條款中睇穿保修期陷阱,仲有啲你一定會問嘅實用問題!
「有牌公司就一定可靠?」阿偉(搭棚顧問負責人)翻出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:「竹棚屬於臨時構築物,法律最低保修期只有6個月,但實際操作中...」佢話頭一轉:「無良公司會用『質保金』騙你,驗收後先扣起10%工程款,等過咗期就玩消失!」
模糊用詞:寫「質保期1年」但註明「非人為損壞」,結果颱風刮爛唔理(@ref)
轉嫁責任:要求業主簽署「驗收即免責聲明」,出事推說「你哋自己亂用」
分期扣款:總工程款$50,000,扣20%作為「維修基金」,但用完唔補
「有牌公司仲分三六九等!」阿偉展示佢整理嘅行業黑名單:「記住呢3個口訣:睇細節、驗材料、留證據!」
正確答案:自工程驗收合格日起算
注意點:如果驗收報告冇寫明日期,自動順延30日(@ref)
案例:觀塘某工程拖咗半年先驗收,保修期縮水半年
結構性損壞:竹柱裂開、支架變形
防水失效:防火網滲水導致內部發霉
安全隱患:拉索鬆脫、连接處鬆動
唔包項目:人為破壞、自然風化(超過3年不處理)
行業標準:緊急情況(如倒塌風險)24小時內回應
一般維修:7個工作日內派員檢查
惡劣先例:有公司拖足3個月,最後話「工人請唔到」
「上個月有客人被『免費維修』坑慘!」阿偉拆解三大騙術:
條款陷阱:寫「保修期內免費維修3次」,第4次收$5,000/次
破解之道:要求註明「不限次數,只收材料成本價」
實拍案例:用PS修改驗收日期,製造「已過保」證據
自保方法:驗收當日影印報告,雙方簽名加蓋指模
高危情況:主公司分包後聲稱「分包商獨立經營」
法律依據:根據《合約法》第18條,總包需負連帶責任
「記得2023年油麻地火災?死因報告寫明『防火網老化』!」兔哥嚴肅話,「保修期唔單止係維修時間,更係安全期限。有牌公司會定期派員檢查,但黑市公司收工就失蹤——你估邊個會幫你檢查竹枝有冇被白蟻蛀蝕?」
Q:保修期過咗發現隱患點算?
A:保留證據(照片/影片),可根據《侵權責任法》索償
Q:工人自行維修會影響保修嗎?
A:除非得到承建商書面同意,否則一概無效
Q:如何證明損壞係質量問題?
A:聘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報告(費用可後續追討)
Q:合同寫「質保期內免費」但一直拖延點算?
A:發律師信並拍照留證,向法院申請「強制履行令」
Q:屋宇署會幫業主監管保修期嗎?
A:不會,屋宇署只審批工程合規性,不處理民事糾紛
whatsapp:
00852 372642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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