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布時間:2025-10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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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:悲劇背後的安全警示
男子室外搭棚被撞死的事件,揭露了户外作業中潛在的多重風險。從高空墜落到交通意外,這類事故往往源於安全意識的缺乏與管理漏洞。作為香港居民,我們尤其需要關注室外作業的規範,特別是搭棚這一高危行業。本文將從事故分析、法規責任到防護措施,全方位探討如何避免類似悲劇重演。
一起發生在陝西的案例中,一名男子在廣場乘涼時遭車輛碾壓身亡。事故原因是司機在黑暗中未察覺地面有人,而受害者所處位置恰好位於車輛行經路線。這起事件凸顯了室外臨時休息點的選址風險:
環境光線不足:事發廣場停電,導致司機難以辨識地面狀況。
安全區域模糊:廣場同時用作停車場,人車流線交叉卻無明確分隔。
應急反應缺失:司機誤判碾壓物體為建材,未下車檢查即離開。
搭棚顧問觀點:即使是臨時休息,也需避開車輛動線,並設置反光標識。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劃定明確的休息區與行車區。
香港過去年發生宗棚架相關死亡意外,最新案例中一名工人從樓墜落。究其根源,安全裝備的缺失與操作不規範是主因:
安全帶使用不當:工人未將安全帶固定於穩固點,或使用非標準繩索替代。
高空作業平台缺陷:部分工地未搭設符合規格的懸空棚架,僅以簡易梯子代替。
即時風險忽視:事故發生前,工人卸下安全扣以拆除遠端棚架,瞬間失去防護。
如何補救? 搭棚顧問建議強制執行「雙重防護」:除了安全帶,需增設安全網與下方緩衝裝置。
室外搭棚常鄰近道路,工人需面對車輛威脅。例如,成都一名車主操作車頂帳篷時被勒頸身亡,反映設備設計與操作環境的交互風險:
設備設計缺陷:電動帳篷的機械結構未設防夾機制,導致意外觸發時無法自救。
環境干擾因素:道路旁作業時,車輛往來易分散注意力,增加誤操作機率。
搭棚顧問實戰策略:
在路旁作業時,設立三角錐與警示燈,劃定安全緩衝區。
定期檢查設備安全裝置,如帳篷的急停按鈕與防倒退機構。
根據《刑法》與《職業安全健康條例》,事故責任歸屬取決於過失認定:
雇主責任:若未提供安全裝備或培訓,可能面臨刑事起訴與民事賠償。
個人過失:工人違規操作(如未戴安全帽)可能影響賠償比例。
香港勞工處有權對違規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,直至改善完成。
. 環境評估先行
作業前檢查方圓公尺內的風險源,包括電線、車輛動線與高空墜物區域。
. 個人防護清單
符合EN標準的安全帶
防滑手套與安全帽(需有頤帶固定)
攜帶式暑熱指數監測儀(適用香港夏季)
. 動態監測機制
高溫作業時,依循勞工處的三級暑熱警告(黃、紅、黑)調整休息頻率。例如黑色警告下,每工作分鐘需休息分鐘。
. 香港搭棚作業是否強制戴安全帽?
是!根據《建築地盤(安全)規例》,離地米以上作業必須佩戴認證安全帽。
. 家庭安裝遮雨棚需否申請?
若棚架高度超過米或面積大於平方米,需向屋宇署提交小型工程申請。
. 事故後雇主最多可被判罰多少?
若因嚴重過失致死亡,最高罰款萬港元及監禁年(《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》第條)。
. 工人中暑可否索賠?
若能證明雇主未按暑熱指引提供休息,可透過《僱員補償條例》申請職業病賠償。
. 車頂帳篷事故責任誰屬?
若為設計缺陷,生產商需負主要責任;若為操作不當,用戶需自負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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